“挂证行为”法律风险与防范

创建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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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Unsplash


2023年江苏一住建局副局长长期挂证某企业,11年获“挂证费”36万,最终判刑10年,罚款60万。


2024年2月,水利部官网也对150名涉嫌挂证的人员进行了公示,要求相关人员及其注册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7份“建督撤字”文件,对7名“挂证”的个人作出处罚。 

……


这些事件,给“挂证行为”敲响了警钟。实践中,一些建工企业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并不实际雇佣专业持证人员,而是通过证书挂靠,借用持证人员的资质证书来取得企业资质或承接工程,也产生证书挂靠的灰色产业链,引发不少法律问题。


今天就跟大家一起聊聊“证书挂靠”的行为,帮助大家认清其中的风险与责任。



01

什么是“挂证”?


“挂证”指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没有实际工作的情况下,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由于一项建筑工程具有高度专业性和危险性,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建工行业实施行业准入制度,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监督,而这一制度就引发了“挂证”现象的出现。



02

“挂证”协议有效吗?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均有严格的准入和特别许可制度,比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行为。


因此取得建工类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单位,企业与持证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为持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由企业为接收并上报申请职业资格证书。


在实务中,证书的挂靠协议形式有很多,比如顾问聘用协议、证书借用协议等,但协议内容一般会约定以下四点:

01. 持证人员向公司提供证书原件,公司保管证书原件并支付挂靠费用。

02. 公司负担社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

03. 持证人员不得多家企业挂靠。

04. 公司申请证书审批。

所以,“挂证”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是正常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与个人,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注册,企业支付费用是支付证书人劳动报酬的对价,此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但如果是虚构劳动合同,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则证书挂靠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03

“挂证”协议能否约定违约金?


能否约定违约金的前提是判定协议是否有效


在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协议是经双方协商确定的,若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违约金。比如,企业未按时支付挂靠费用、挂靠期满企业拒绝返还保管的资格证书等,或持证人员同一证书多家挂靠,导致企业注册申请未通过等违约行为,可以就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后果。


若协议无效,约定违约金也将不被支持。



04

“挂证”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首先我们需要先理解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普通案例231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以看出,证书挂靠协议性质本质上并不是真正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双方就使用证书事宜而签的民事合同,属于平等主体的之间的民事关系,因此证书挂靠引起的争议劳动仲裁不受理,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



05

精益化法律服务指引


资格证书,尤其是建工行业的资格类证书必须“证在人在”,持证者和相关企业不能以挂靠形式使用,以保证工程质量。否则,一旦出问题,会给持证人员和相关企业带来巨大风险。


企业在追求发展的同时,必须坚守法律底线,避免因违法操作导致的不必要损失。通过合法途径提升企业资质和竞争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如果对此类法律问题仍有疑虑,建议与法律顾问进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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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一住建局副局长长期挂证某企业,11年获“挂证费”36万,最终判刑10年,罚款60万。


2024年2月,水利部官网也对150名涉嫌挂证的人员进行了公示,要求相关人员及其注册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同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7份“建督撤字”文件,对7名“挂证”的个人作出处罚。 

……


这些事件,给“挂证行为”敲响了警钟。实践中,一些建工企业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并不实际雇佣专业持证人员,而是通过证书挂靠,借用持证人员的资质证书来取得企业资质或承接工程,也产生证书挂靠的灰色产业链,引发不少法律问题。


今天就跟大家一起聊聊“证书挂靠”的行为,帮助大家认清其中的风险与责任。



01

什么是“挂证”?


“挂证”指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没有实际工作的情况下,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


由于一项建筑工程具有高度专业性和危险性,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建工行业实施行业准入制度,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监督,而这一制度就引发了“挂证”现象的出现。



02

“挂证”协议有效吗?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均有严格的准入和特别许可制度,比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行为。


因此取得建工类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单位,企业与持证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为持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由企业为接收并上报申请职业资格证书。


在实务中,证书的挂靠协议形式有很多,比如顾问聘用协议、证书借用协议等,但协议内容一般会约定以下四点:

01. 持证人员向公司提供证书原件,公司保管证书原件并支付挂靠费用。

02. 公司负担社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

03. 持证人员不得多家企业挂靠。

04. 公司申请证书审批。

所以,“挂证”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是正常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与个人,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注册,企业支付费用是支付证书人劳动报酬的对价,此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但如果是虚构劳动合同,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则证书挂靠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



03

“挂证”协议能否约定违约金?


能否约定违约金的前提是判定协议是否有效


在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协议是经双方协商确定的,若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违约金。比如,企业未按时支付挂靠费用、挂靠期满企业拒绝返还保管的资格证书等,或持证人员同一证书多家挂靠,导致企业注册申请未通过等违约行为,可以就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后果。


若协议无效,约定违约金也将不被支持。



04

“挂证”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吗?


首先我们需要先理解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普通案例231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以看出,证书挂靠协议性质本质上并不是真正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双方就使用证书事宜而签的民事合同,属于平等主体的之间的民事关系,因此证书挂靠引起的争议劳动仲裁不受理,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



05

精益化法律服务指引


资格证书,尤其是建工行业的资格类证书必须“证在人在”,持证者和相关企业不能以挂靠形式使用,以保证工程质量。否则,一旦出问题,会给持证人员和相关企业带来巨大风险。


企业在追求发展的同时,必须坚守法律底线,避免因违法操作导致的不必要损失。通过合法途径提升企业资质和竞争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如果对此类法律问题仍有疑虑,建议与法律顾问进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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