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起,我们将迎来一大波影响企业的重要新规!

创建时间:2024-07-31



图片





新 规


01.《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02.《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03.《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

04.《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05.《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

06.《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五项燃气具国家标准

0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08.《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四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

09.《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

1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01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3号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8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起草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值得关注《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行政机关及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起草的涉及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明确审查标准

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行为的内容。除非为了符合维护国家安全、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且没有对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有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才可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三、明确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

出台的政策措施,需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如有关经营者)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四、强化监督保障

对违反条例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02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自202481日起施行。


《规定》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值得关注《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用户权益保护

《规定》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建立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完善私信规则、告知用户采取防护措施、及时保存证据以及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等 。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优先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信息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救助服务 。


二、明确监督管理机制

《规定》明确了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取证调证、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以协同治理网络暴力信息 。


三、网络暴力必究

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以及罚款等 。对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从重处罚 。


四、明确网络暴力的法律界定

《规定》中所称的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而依法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或实施舆论监督的行为,则不适用于本规定 。




03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

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8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天然气利用总体原则、适用范围、管理部门及支持方向,进一步引导天然气市场规范有效发展。天然气利用方向沿用“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

● 对优先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予以用气保障

● 对于限制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不再新建、扩建相关产能;

● 对于禁止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上游企业不再满足用气需求




04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则》对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进行了完善,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监督机制,推进典型案例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行为,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值得关注《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裁量情形

进一步细化了从重、从轻、不予、免于处罚和情节严重的情形,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结合药品监管实际,明确了具体含义、认定情形、判定的主要因素,回应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等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二、规范了裁量程序

强化了裁量遵循依法、全面、客观取证原则,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强调了依法举行听证、进行集体讨论、说明裁量理由等程序。


三、明确了裁量基准制定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了各地药品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和规则,对制定裁量基准的原则、要求和程序作出规范,充实了罚款额度的确定、处罚到人的范围和违法所得的计算等内容。


四、强化了裁量监督

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监督机制,推进典型案例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行为,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05

《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

规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



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81日起施行。其中,保质期标注自202581日起实施。


《规定》明晰了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责任主体、包装要求、标签印制要求、标签内容要求、发运过程中的包装标签管理、标签额外项目、特殊中药饮片标识等相关要求。


《规定》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中药饮片,其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炮制的中药饮片直接用于药品生产的不适用本规定。




06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五项燃气具国家标准

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具行业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2024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联合归口的5项燃气具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4429日发布,自202481日起实施。


其中,《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5848-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 41317-2024是对原标准的修订,且全部代替;《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GB 44016-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GB 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内用橡胶复合软管》GB 44023-2024为首次制定。




0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8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新纳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


二、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明确界定。其中,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CCC认证。


三、鉴于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降低企业获证成本,指定认证机构按照该标准开展相关产品CCC认证工作。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08

《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四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

要求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



自然资源部出台《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202481日起施行。


这是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系列标准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




09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

规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自202481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根据工作实践和实际情况,对《办法》的个别条款作了优化完善,主要是加强价格信息采集行为规范,增强价格信息样本代表性,加强价格指数相关信息披露,增加突发情况下价格指数编制方法。


《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促进私募证券基金规范运作



中基协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248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引》将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明确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


二、《指引》提出双25%的组合投资要求,即单只私募证券基金投资同一资产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5%,同一私募机构管理的全部私募基金投资同一资产比例不超过该资产的25%。



//



最新资讯,企业经营管理的风向标;是企业重要且核心的功课,也是聘请法律顾问的最基本价值。


【常年法律顾问】精细化解决方案:

图片



       


微信扫一扫

了解/洽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图片



图片





新 规


01.《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02.《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03.《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

04.《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05.《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

06.《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五项燃气具国家标准

0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08.《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四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

09.《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

1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01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3号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8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起草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值得关注《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行政机关及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起草的涉及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明确审查标准

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行为的内容。除非为了符合维护国家安全、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且没有对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有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才可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三、明确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

出台的政策措施,需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如有关经营者)的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应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四、强化监督保障

对违反条例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02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自202481日起施行。


《规定》从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值得关注《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用户权益保护

《规定》提出了多项要求,包括建立网络暴力信息防护功能、完善私信规则、告知用户采取防护措施、及时保存证据以及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等 。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优先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暴力信息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救助服务 。


二、明确监督管理机制

《规定》明确了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取证调证、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以协同治理网络暴力信息 。


三、网络暴力必究

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以及罚款等 。对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从重处罚 。


四、明确网络暴力的法律界定

《规定》中所称的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而依法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或实施舆论监督的行为,则不适用于本规定 。




03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

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8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天然气利用总体原则、适用范围、管理部门及支持方向,进一步引导天然气市场规范有效发展。天然气利用方向沿用“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

● 对优先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予以用气保障

● 对于限制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不再新建、扩建相关产能;

● 对于禁止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上游企业不再满足用气需求




04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则》对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进行了完善,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监督机制,推进典型案例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行为,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值得关注《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裁量情形

进一步细化了从重、从轻、不予、免于处罚和情节严重的情形,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结合药品监管实际,明确了具体含义、认定情形、判定的主要因素,回应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等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二、规范了裁量程序

强化了裁量遵循依法、全面、客观取证原则,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强调了依法举行听证、进行集体讨论、说明裁量理由等程序。


三、明确了裁量基准制定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了各地药品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和规则,对制定裁量基准的原则、要求和程序作出规范,充实了罚款额度的确定、处罚到人的范围和违法所得的计算等内容。


四、强化了裁量监督

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监督机制,推进典型案例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行为,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05

《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

规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



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81日起施行。其中,保质期标注自202581日起实施。


《规定》明晰了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责任主体、包装要求、标签印制要求、标签内容要求、发运过程中的包装标签管理、标签额外项目、特殊中药饮片标识等相关要求。


《规定》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中药饮片,其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炮制的中药饮片直接用于药品生产的不适用本规定。




06

《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五项燃气具国家标准

进一步加强燃气用具行业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2024年第7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联合归口的5项燃气具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4429日发布,自202481日起实施。


其中,《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5848-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 41317-2024是对原标准的修订,且全部代替;《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GB 44016-2024、《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GB 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内用橡胶复合软管》GB 44023-2024为首次制定。




07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CCC认证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8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新纳入产品CCC认证委托,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附件中列明的适用标准开展认证工作;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新纳入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另行公告。


二、对新纳入产品的CCC认证范围明确界定。其中,对于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现阶段先行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开展CCC认证;对于其他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CCC认证。


三、鉴于GB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月1日强制实施,为降低企业获证成本,指定认证机构按照该标准开展相关产品CCC认证工作。


四、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在认证风险可控、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信已有合格评定结果,减轻企业负担,便利企业获证。




08

《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四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

要求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



自然资源部出台《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4项矿山生态修复国家标准202481日起施行。


这是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系列标准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




09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

规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自202481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根据工作实践和实际情况,对《办法》的个别条款作了优化完善,主要是加强价格信息采集行为规范,增强价格信息样本代表性,加强价格指数相关信息披露,增加突发情况下价格指数编制方法。


《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促进私募证券基金规范运作



中基协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2481日起施行。


值得关注《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引》将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明确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


二、《指引》提出双25%的组合投资要求,即单只私募证券基金投资同一资产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5%,同一私募机构管理的全部私募基金投资同一资产比例不超过该资产的25%。



//



最新资讯,企业经营管理的风向标;是企业重要且核心的功课,也是聘请法律顾问的最基本价值。


【常年法律顾问】精细化解决方案:

图片



       


微信扫一扫

了解/洽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图片

联系

Contact

联系法律顾问

关注公众号

桂ICP备20210098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