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时间:2024-10-23
近日,某知名茶饮品牌因一起离职员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而备受关注。
此事一出就直冲热搜,引发了公众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深切关注,同时也对该知名茶饮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01
事件的回顾
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曝光了她从某知名茶饮门店离职后遭遇的隐私泄露事件。
图源:网络
据该女子称,在她离职后,店方竟在店内张贴了一张公告,上面公开了她的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个人信息。得知此事后,她立即联系了门店进行询问。门店方面回应称,公告只张贴了1个小时,目的是为了给督导查看。
然而,女子对此表示质疑,她认为既然已经离职,店方就不应该再将她的信息公示出来,更何况还包含了身份证号这一重要隐私。面对女子的质问,店方态度强硬,让她如有异议可前往分公司反映,不要直接与门店联系。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舆论压力不断增大。
图源:网络
7月15日,某知名茶饮的官方账号发文致歉,承认涉事门店的处理方式极不妥当。官方表示,已经对涉事门店负责人与区域管理负责人进行了停职调查,并成立专项小组赴当地进行信息和情况核实。
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公示?公示边界在哪?如果由此对员工产生影响员工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梳理了此次事件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带给企业和商业精英的启发。
02
泄露员工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风险
一、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包括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企业在处理员工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并需征得个人同意或符合法定条件。
所以某知名茶饮门店未经该女子同意,擅自公示其身份证号,已超出必要的限度,侵害了员工的个人信息权益。对于因某知名茶饮门店的不当行为使得员工遭受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害或经济损失等,则该员工有权要求某知名茶饮门店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即使门店公示的身份证信息是假的,也存在违法行为。如果是冒用第三人的身份证号,是对第三人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如果是自己编的号码,虽然不涉及对身份证号权益的侵犯,但公民的姓名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使用、公布他人姓名也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
二、侵犯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某知名茶饮在门店的公告中提到员工“多次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并将该员工开除拉黑,三年内不得从事某知名茶饮任何相关工作。如果该内容与事实不符,可能造成该员工的名誉减损的情况,侵害其名誉权,将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三、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以及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责任。
03
精益化法律指引
企业应妥善管理离职员工个人信息,避免纠纷的发生。在企业管理中,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离职员工管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以避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规章制度
建议企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明确个人信息的处理,在收集员工个人信息后按照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处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安全存储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的泄露。
若存在员工离职后继续处理其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建议在员工手册等公司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员工离职时,企业也可以与员工另行签署的员工信息使用协议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特定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
二、与劳动者约定
在实务中,企业可以通过与离职员工单独进行约定,明确保留时间、信息的使用目的和用途,以及是否可提供给第三方等,在使用目的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对该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后应及时删除其敏感信息,如人脸、指纹等个人敏感信息,定期排查收集的离职员工个人信息,对过期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三、公示范围限制
企业应限制惩戒处分的公示范围,避免在网络、办公场所等地公开,也避免全企业范围(即使内网等)公开。当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破坏企业整个组织经营秩序时,且达到严重程度时,才有必要在告知受处分员工后向其他员工公示,且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涉及员工个人的隐私,而且公示范围限于公司内部。
四、避免不当使用
企业应避免以泄愤或抹黑等为目的的不正当使用行为,避免因个人矛盾或纠纷而滥用员工信息,如设立“黑名单”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离职员工个人信息等行为。
企业应始终将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要求融入到日常管理的全过程,比如设立专门的法务团队或咨询专业律师,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以减少企业的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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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知名茶饮品牌因一起离职员工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而备受关注。
此事一出就直冲热搜,引发了公众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深切关注,同时也对该知名茶饮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01
事件的回顾
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曝光了她从某知名茶饮门店离职后遭遇的隐私泄露事件。
图源:网络
据该女子称,在她离职后,店方竟在店内张贴了一张公告,上面公开了她的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个人信息。得知此事后,她立即联系了门店进行询问。门店方面回应称,公告只张贴了1个小时,目的是为了给督导查看。
然而,女子对此表示质疑,她认为既然已经离职,店方就不应该再将她的信息公示出来,更何况还包含了身份证号这一重要隐私。面对女子的质问,店方态度强硬,让她如有异议可前往分公司反映,不要直接与门店联系。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舆论压力不断增大。
图源:网络
7月15日,某知名茶饮的官方账号发文致歉,承认涉事门店的处理方式极不妥当。官方表示,已经对涉事门店负责人与区域管理负责人进行了停职调查,并成立专项小组赴当地进行信息和情况核实。
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公示?公示边界在哪?如果由此对员工产生影响员工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梳理了此次事件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带给企业和商业精英的启发。
02
泄露员工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风险
一、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包括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企业在处理员工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并需征得个人同意或符合法定条件。
所以某知名茶饮门店未经该女子同意,擅自公示其身份证号,已超出必要的限度,侵害了员工的个人信息权益。对于因某知名茶饮门店的不当行为使得员工遭受的名誉损失、精神损害或经济损失等,则该员工有权要求某知名茶饮门店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即使门店公示的身份证信息是假的,也存在违法行为。如果是冒用第三人的身份证号,是对第三人个人信息的不当使用;如果是自己编的号码,虽然不涉及对身份证号权益的侵犯,但公民的姓名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使用、公布他人姓名也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
二、侵犯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某知名茶饮在门店的公告中提到员工“多次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并将该员工开除拉黑,三年内不得从事某知名茶饮任何相关工作。如果该内容与事实不符,可能造成该员工的名誉减损的情况,侵害其名誉权,将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三、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法处理个人信息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责任,以及有期徒刑、罚金等刑事责任。
03
精益化法律指引
企业应妥善管理离职员工个人信息,避免纠纷的发生。在企业管理中,围绕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离职员工管理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以避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规章制度
建议企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明确个人信息的处理,在收集员工个人信息后按照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处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安全存储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的泄露。
若存在员工离职后继续处理其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建议在员工手册等公司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员工离职时,企业也可以与员工另行签署的员工信息使用协议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特定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
二、与劳动者约定
在实务中,企业可以通过与离职员工单独进行约定,明确保留时间、信息的使用目的和用途,以及是否可提供给第三方等,在使用目的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对该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同时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后应及时删除其敏感信息,如人脸、指纹等个人敏感信息,定期排查收集的离职员工个人信息,对过期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三、公示范围限制
企业应限制惩戒处分的公示范围,避免在网络、办公场所等地公开,也避免全企业范围(即使内网等)公开。当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破坏企业整个组织经营秩序时,且达到严重程度时,才有必要在告知受处分员工后向其他员工公示,且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涉及员工个人的隐私,而且公示范围限于公司内部。
四、避免不当使用
企业应避免以泄愤或抹黑等为目的的不正当使用行为,避免因个人矛盾或纠纷而滥用员工信息,如设立“黑名单”或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离职员工个人信息等行为。
企业应始终将个人信息保护的合规要求融入到日常管理的全过程,比如设立专门的法务团队或咨询专业律师,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以减少企业的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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