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广告都很“含蓄”,为什么呢?

创建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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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Unsplash


如果你需要找律师,你是怎么找的?

得到的大多数答案都是:朋友/家人介绍的。


为什么很多人想要找律师时,都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该去哪个律所更不知道该怎么选律师。首要原因大概是不管律所还是律师,都鲜少能看到宣传广告。


那么问题来了,都说“酒香也怕巷子深”,为什么在商业化这么发达今天,律师这个行业还不能完全商业化的去运作,去打广告呢?


今天就这个问题,跟大家聊一聊近期的一些观察~





01

规矩管得“严”



作为摩尔市场部的一员,我并非法学出身,初期接触品牌建设工作的时候,感触最深的就是:这不能写,那不能做。


而这并不是因为领导年纪大接受度低,而是因为律师行业对于宣传的管理真的是严格和规范。


比如,这些规定:

01. 全国律协印发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有悖律师使命、有损律师形象的方式制作广告,不得采用一般商业广告的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


0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了律师业务推广主要形式



(1)发布律师个人广告、律师事务所广告;

(2)建立、注册和使用网站、博客、微信公众号、领英等互联网媒介;

(3)印制和使用名片、宣传册等具有业务推广性质的书面资料或视听资料;

(4)出版书籍、发表文章;

(5)举办、参加、资助会议、评比、评选活动;

(6)其他可传达至社会公众的业务推广方式。


03.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十五条,律师在处理与其他律师之间的关系方面应遵守的执业纪律中明确,“律师不得通过利用新闻媒介播发炫耀自己、排斥同行的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本身就是严肃的,权威的,从维护法律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设立“规矩”,与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感”,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另一方面是设定底线,提醒各位从业者保持敬畏心吧~




02

维护公共形象



曾经听过不止一次圈外人这么评价律师:很爱惜自己的“羽毛”。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博导刘晗老师也说过:维护行业公共形象的下限,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的存续。


为什么要这样呢?


试想,需要找律师或律所的时候,大多数都是摊上事了,在别人遇到麻烦时赚钱,本身就容易遭受到质疑,再加上门槛又高,又要保持神秘感,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公共形象谁还愿意相信呢?


法律太专业、太复杂,法律人跟普通人之间存在极高的信息不对称,普通人很难判断律师服务的质量,只能通过对他们人品好坏的判断来进行选择。所以,律师的公共形象就特别重要。


另外,法治作为一项基本治国之策,律师又作为法律共同体中不可缺少的一员,若无节制的发布律师的商业化广告,对于法治正面形象的塑造或许难以起到积极作用。


所以,设立规矩限制做广告,也是为了维护律所/律师形象的方法之一。


不仅如此,律师还有慈善义务,比如做一些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这也是维护公共形象的手段,也可以说是律师为数不多的“含蓄”的宣传渠道之一吧~




03

天然的“使命感”



为什么说律师的“使命感”会影响到律所或是律师打广告时的尺度呢?


在现代社会,律师和立法、司法、执法等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法律共同体。然而律师的位置在这之中是相对比较特殊的,律师既没有司法权,又没有执法权,律师的定位其实是“民间”的法律人,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使命。


所以,律师工作的定位就有两个方向:


第一,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要熟悉法律,并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书写和演讲;


第二,商业服务者,受雇于当事人,通过为当事人争取相应的合法权益来换取佣金。


曾经担任通用电气首席法律顾问的本·海涅曼,结自己的成功经历时,是这么说的,真正的好律师,要让企业在高绩效和高诚信之间维持平衡。


如果一个律师为了企业营利不择手段,不顾公共责任,放任企业违法,甚至帮助它违法,不仅害了企业,更会害了社会。


我总结这是一种行业基因里的公共责任感,正是因为这种共识达成的天然“使命感”,在这飞速发展的商业社会中,约束了律师们单纯谋利的冲动,在逐利的商业环境保持一种“贵族的精神”。


这也是为什么很少看到律师行业打商业广告的原因之一吧~




//



写在最后:


之所以律师界没有出圈的脍炙人口的广告语,据观察来看,这是他们刻意跟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随着行业市场化与竞争化的加剧,律师行业的公开性、透明度也将越来越高,律所或是律师在宣传上或许将变得更加开放。


法律虽然是严肃和权威的,但是法律也是有温度的。


我们摩尔希望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不仅能在法律的专业上帮助大家,更希望大家认识我们之后,能给大家带来更多,比如温暖,勇气,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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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需要找律师,你是怎么找的?

得到的大多数答案都是:朋友/家人介绍的。


为什么很多人想要找律师时,都会感到茫然,不知道该去哪个律所更不知道该怎么选律师。首要原因大概是不管律所还是律师,都鲜少能看到宣传广告。


那么问题来了,都说“酒香也怕巷子深”,为什么在商业化这么发达今天,律师这个行业还不能完全商业化的去运作,去打广告呢?


今天就这个问题,跟大家聊一聊近期的一些观察~





01

规矩管得“严”



作为摩尔市场部的一员,我并非法学出身,初期接触品牌建设工作的时候,感触最深的就是:这不能写,那不能做。


而这并不是因为领导年纪大接受度低,而是因为律师行业对于宣传的管理真的是严格和规范。


比如,这些规定:

01. 全国律协印发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有悖律师使命、有损律师形象的方式制作广告,不得采用一般商业广告的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


0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第二条规定了律师业务推广主要形式



(1)发布律师个人广告、律师事务所广告;

(2)建立、注册和使用网站、博客、微信公众号、领英等互联网媒介;

(3)印制和使用名片、宣传册等具有业务推广性质的书面资料或视听资料;

(4)出版书籍、发表文章;

(5)举办、参加、资助会议、评比、评选活动;

(6)其他可传达至社会公众的业务推广方式。


03.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十五条,律师在处理与其他律师之间的关系方面应遵守的执业纪律中明确,“律师不得通过利用新闻媒介播发炫耀自己、排斥同行的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本身就是严肃的,权威的,从维护法律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设立“规矩”,与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感”,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另一方面是设定底线,提醒各位从业者保持敬畏心吧~




02

维护公共形象



曾经听过不止一次圈外人这么评价律师:很爱惜自己的“羽毛”。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博导刘晗老师也说过:维护行业公共形象的下限,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的存续。


为什么要这样呢?


试想,需要找律师或律所的时候,大多数都是摊上事了,在别人遇到麻烦时赚钱,本身就容易遭受到质疑,再加上门槛又高,又要保持神秘感,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公共形象谁还愿意相信呢?


法律太专业、太复杂,法律人跟普通人之间存在极高的信息不对称,普通人很难判断律师服务的质量,只能通过对他们人品好坏的判断来进行选择。所以,律师的公共形象就特别重要。


另外,法治作为一项基本治国之策,律师又作为法律共同体中不可缺少的一员,若无节制的发布律师的商业化广告,对于法治正面形象的塑造或许难以起到积极作用。


所以,设立规矩限制做广告,也是为了维护律所/律师形象的方法之一。


不仅如此,律师还有慈善义务,比如做一些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这也是维护公共形象的手段,也可以说是律师为数不多的“含蓄”的宣传渠道之一吧~




03

天然的“使命感”



为什么说律师的“使命感”会影响到律所或是律师打广告时的尺度呢?


在现代社会,律师和立法、司法、执法等机构的工作人员组成了法律共同体。然而律师的位置在这之中是相对比较特殊的,律师既没有司法权,又没有执法权,律师的定位其实是“民间”的法律人,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使命。


所以,律师工作的定位就有两个方向:


第一,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要熟悉法律,并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书写和演讲;


第二,商业服务者,受雇于当事人,通过为当事人争取相应的合法权益来换取佣金。


曾经担任通用电气首席法律顾问的本·海涅曼,结自己的成功经历时,是这么说的,真正的好律师,要让企业在高绩效和高诚信之间维持平衡。


如果一个律师为了企业营利不择手段,不顾公共责任,放任企业违法,甚至帮助它违法,不仅害了企业,更会害了社会。


我总结这是一种行业基因里的公共责任感,正是因为这种共识达成的天然“使命感”,在这飞速发展的商业社会中,约束了律师们单纯谋利的冲动,在逐利的商业环境保持一种“贵族的精神”。


这也是为什么很少看到律师行业打商业广告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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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之所以律师界没有出圈的脍炙人口的广告语,据观察来看,这是他们刻意跟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随着行业市场化与竞争化的加剧,律师行业的公开性、透明度也将越来越高,律所或是律师在宣传上或许将变得更加开放。


法律虽然是严肃和权威的,但是法律也是有温度的。


我们摩尔希望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不仅能在法律的专业上帮助大家,更希望大家认识我们之后,能给大家带来更多,比如温暖,勇气,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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